广东世江南app官网下载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栏目:江南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4-25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印制电路板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互连件,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绝大多数电子设备及产品均需配备,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PCB行业下游应用广泛,应用领域几乎涉及所有的电子产品,主要涵盖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服务器、工控、医疗、航空航天等行业。PCB行业的成长与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势头密切相关,两者相互促进。随着应用终端等向智能化、轻薄化、多功能、高性能方向发展,PCB 产品高阶化趋势越发明显。

  PCB产品应用领域广泛,由于下业的多元化,PCB行业的周期性不受单一行业的影响,主要随宏观经济的波动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而变化。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我国PCB行业的先进企业之一,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稳定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及认可度,因此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根据Prismark发布的2023年全球前40大PCB供应商排名中,公司排名第32名,比2022年上升3名; N.T. Information发布的2022年全球汽车用PCB供应商排行榜,公司排名9名;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公布的《第二十二届(2022年)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排名第18位,较前次上升4名;公司(多层板、HDI)项目入选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报告期内公司入选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显示了国家和省层面对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的充分肯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信息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 PCB作为电子元器件的主要支撑体,是电子信息产业中活跃且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家政策的有力支持,报告期,国家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鼓励、促进PCB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为PCB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制度保障。

  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标志着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的首部国家级专项规划正式出台。《规划》中明确提到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生产装备的供给水平,强化关键产品自给保障能力。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行动,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5G、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2022年7月8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印发《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将印制电路板列为核心基础数字产品,指为数字经济提供基础支撑的核心单元或组件,主要包括集成电路、核心软件、基础电子元器件,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涉及四大类:高多层硬板,高精密互连HDI,软板(FPC)、软硬结合板(含HDI)和金属基板。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人工智能、高端消费电子、风光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工业控制、通信及医疗设备等领域。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影响,行业短期承压,根据Prismarks数据显示,预计2024年PCB将回到增长的轨道上,其中服务器、数据存储器的需求将加速上升,汽车电子、军工航天、医疗、工业设备保持上升态势。目前,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中,汽车电子份额占比最高,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电子近年业务快速增长,很好地为公司业绩提供了支撑;在巩固优势业务地位的同时公司也在大力拓展人工智能、低空飞行、风力、光伏及储能等相关产品的PCB业务,并已取得了较好的进展。

  公司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月度/年度评估指引》及《新物料试用运作程序》流程,首先由采购部开发组根据各类物料特性要求初步筛选物料供应商,其后由中央技术中心对相关供应商的物料进行测试、试用及统筹评估,品管、制造、采购部门参与评估,同时安排至供应商现场进行评估审核。物料经试用及评审合格后列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一览表》,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对合格供应商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价和管理。同时对物料供应均储备后备供应资源,建立完善的物料供应链体系,规避物料供应风险。

  公司设立采购部,负责对公司的所有原材料和辅助原材料的采购进行统筹管理,主要职能包括制定采购流程和制度,供应商的选择和采购价格的控制等。在双方合作前,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基础采购供应协议,约定好物料品质标准、交货方式、货款结算、支付方式等权责要求。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物料采购流程及合同的签订评审要求,物料的采购申请及审批权限,强化对物料价格审批、物料请购、采购审批、验收付款等环节的控制;并将采购作业流程从物料申请、价格录入、价格审核、订单审核全部通过公司Oracle ERP系统中采购平台实行信息系统化操作,严格避免人为操作失误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达到内部采购信息流转和采购流程规范管理要求。

  对于覆铜板、半固化片材料,公司按实际收到的客户订单或客户提供的订单预测,进行物料计划采购,合理控制库存;对于铜箔、干膜、油墨、金盐、铜球及其它通用材料,按照公司工艺部提供的物料BOM耗量标准,结合订单情况核算预计耗用量进行采购;对于非常用规格型号或特殊的材料,根据客户订单需求耗用情况进行采购,达到材料库存合理控制的目的。

  线路板是根据客户产品设计生产的定制化产品而非标准件产品,基于这一特点,公司的产销模式是“以销定产、产销协同”。对此,公司基于Oracle ERP系统建立形成一套快速高效的订单处理流程,以便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来组织安排生产。计划物控中心对订单的生产排期和物料管理等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各工厂产能和采购、仓库、公用设施和环保处理等各相关部门,保障生产有序进行。

  公司目前拥有两个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广东省鹤山市和珠海市。位于鹤山市的生产主体是世运电路和全资子公司世安电子,处于同一工业园区相邻厂房,其中世运电路拥有多年的PCB生产经验,积累了较强的工厂管理经验和员工人才队伍,以及较丰富的客户群体基础,世安电子为2018年建成投产的自动化工厂,进一步扩大先进制造产能,同一园区成熟管理体系与专业生产制造技术的协同增效,更充分地利用客户和供应链资源,优化制造成本,推动新增产能与产品结构升级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位于珠海市的生产主体是珠海世运,珠海世运主要从事柔性电路板和软硬结合板的生产制造业务,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整体的产能结构。

  印制电路板属于定制量产产品,公司采取买断式直接销售模式,包括:终端客户(终端产品制造商)直接向公司下单交易,及终端客户通过下游部件供应商向公司下单交易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下,终端客户都会参与PCB供应商全球寻源的筛选,明确双方固定的供货关系,并就PCB定制产品的细节与PCB供应商展开密切沟通,最后才下单交易。

  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主要负责开拓和维护客户合作关系、接受订单和管理交货等。公司根据行业的经营特点及主要市场分布特点,市场部采用分区域的组织架构模式,其中国外市场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新加坡都设有销售团队,构建成就近服务客户的销售团队网络,积极维护和开拓海外市场。在服务海外市场的同时,公司也看到国内电子产品行业的蓬勃发展趋势,积极布局国内市场开发,已取得一定大客户开发成效。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高质量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已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品牌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近年获得客户的认可有“首选供应商”、“最佳质量奖”、“战略合作伙伴”、 “杰出供应商”、“品质伙伴奖”等。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同类产品中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公司80%以上的产品出口到国外,直接面向国际大型企业销售。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已进入 Jabil(捷普)、Flextronics(伟创力)、Diehl(代傲)、Panasonic(松下)、Pegatron(和硕)、Quanta(广达)等一批国际知名企业的供应商体系。特别在汽车电子领域上,公司深耕汽车PCB业务多年,自2012年开始进一步延伸至新能源汽车领域,以良好的产品品质及快速的响应服务赢得客户和市场的认可,在汽车PCB领域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上述客户具备较高且成熟的合格供应商选择标准,通过其合格供应商资质认证的企业将被纳入到其供应链体系进行长期合作,不易更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亿元,同比增加14.17%。主要影响因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因素:1、上半年面对电子产品的整体需求疲软的环境,公司快速作出应对措施,保持营收稳定,同时公司持续加大客户维系力度,保障产品的质量及交期,下半年随着市场需求逐步回暖,公司营收回复增长态势; 2、公司通过导入高附加值产品,调整产品结构,从而提高产品平均单价。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得益于公司产品结构的持续优化,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增加,产品平均单价提高,使公司毛利润进一步提升;2、公司海外销售占比较高,收入大部分以美元结算,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下降,产生汇兑收益;3、报告期部分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使公司单位产品成本同比下降。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1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亿元,比上年增加1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89亿元,比上年增长12.3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议案材料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以记名的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佘英杰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世运电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世运电路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审计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佘英杰先生提交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658,392,4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9,196,219.00元(含税)。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出具了独立意见。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出具了意见;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世运电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预计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部分关联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出具了独立意见。

  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世运电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对该议案出具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世运电路关于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6,419,534.2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总股本658,392,43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9,196,21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1.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江南app官网下载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世运电路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有利于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江南app官网下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结合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后,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让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资金计划安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4年度拟向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融资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额度可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种类: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 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安排,充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性收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针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我们认为:1、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投资回报;2、公司拟用于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收益相对稳定;3、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的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控制和消化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 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 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互换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掉期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总额不超过36,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事项如下:

  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出口占比超过80%,外销主要以美元等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动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和消化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主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公司未来需要从海外进口部分机器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港元、日元、欧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互换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利率掉期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2、资金规模及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36,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及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授权: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密切相关,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有效期内具体实施业务方案,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6、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 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5、信用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江南app官网下载将造成公司损失。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世运电路”)使用募集资金4,722.9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7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964,24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2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793,056,493.6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3,930,564.94元(该部分为不含税金额,属于发行费用),持续督导费4,000,000.00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775,125,928.6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23,646.65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777,002,282.0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信证券”)、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2022年8月4日)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603.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2022年8月4日)至2024年4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19.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722.96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世运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世运电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